>>總幹事就是建築物的管家
徐源德
營建署公寓大廈諮詢種子教師
這次永保安康的氣爆事件後,大家覺得負責認真的總幹事很重要,其實回顧一下社會新聞,總幹事還真的擔負不少責任呢!
發生時間 |
狀況 |
總幹事責任 |
2005 |
汙水池蓋子掀開未定位,致兒童跌落變植物人 |
依業務過失致重傷害罪,判處8月徒刑,減刑後變成4月,得易科罰金10萬8千元。 |
2007 |
頂樓旗桿鏽蝕斷裂打死住戶 |
未善盡維護之責 |
2009 |
住戶燒炭身亡 |
總幹事關閉灑水警報系統 |
2009 |
住戶未繳管理費,刷卡被取消爬外牆墜落身亡 |
總幹事取消住戶刷卡 |
2011 |
承租戶勘查場地意外墜落身亡 |
開口未設有圍籬 |
2011 |
行人摔傷
大樓總幹事判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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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阻擋機車停放,設置高達50公分的鐵管 |
2014 |
永保安康 |
瓦斯漏氣未善盡檢測責任,總幹事是否疏漏處理? |
於此,提出兩點淺見:
一、馬兒要好至少要吃草。大家都想找素質優秀的總幹事,也別忘了給予管理維護公司或總幹事適當合理的報酬,才能找到素質好的人選。如果又便宜又好,或許要思考,是否另有外快?
二、總幹事本身也要對各種設備設施的法令了解,遇到疑義,可洽詢主管機關。
我們來看一下最近最關心的瓦斯法令的規定,天然氣事業法59條:
公用天然氣事業應定期檢查家庭、商業及服務業用戶之管線,並記載其結果;如不合規定,應通知用戶限期改善;其經用戶請求檢查者,亦同。
用戶拒絕接受前項檢查,公用天然氣事業於認定有供氣安全之虞時,得報經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同意,會同相關機關人員進行強制檢查。
非公用天然氣事業不得從事第一項之檢查。但公用天然氣事業得委託公用天然氣導管承裝業辦理。第一項檢查人員及前項受委託辦理檢查之人員,於進行檢查相關業務時,應主動出示身分證明文件。第一項定期檢查之項目、期限、作業方式、收費項目及費用計算方式事項,應報經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轉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,載明於公用天然氣事業之營業章程。但家庭用戶之定期檢查,不得另行收費。公用天然氣事業從事第一項之檢查時,不得有推廣、銷售商品之行為。
>>機電設備專欄--電梯附屬設備
新竹真禾客服經理
陳國銘
(升降設備檢查員、乙級升降設備技術士、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檢查人資格)
現代建築物,別說是高樓,就連五樓的建築物也越來越流行裝設電梯,只要有電梯的建築物已經不是高檔建築物囉。電梯還要別出心裁,裝潢、空調、顯示與行動電話強波等都是讓消費者賞心悅目的事情。
復古風的電梯樓層顯示
以上電梯所附設冷氣、樓層管制之刷卡機、手機信號放大器主機等設備,皆放在車廂上,
但配線紊亂未妥善收納保護(如下圖),容易產生電梯之運轉性能安全問題,不可不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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