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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綱要: 一、公寓大廈組織報備,從檢查表常見缺漏展開。 二、常見缺漏事項:戶數與使照不一、主任委員與規約紀載資格不一、召集人資格不符爭議、會議主席與規約規定不一、條例第八條誤用違章可合法、開議決議人權比與規約紀載不一、會議進行中在場人權比低於開議門檻、未獲致決議定義使用條例32條之違失、會議記錄未明載表決人權比結果、使用執照規定登載項目未於規約登載、條例26條之適用範圍等。 三、從申請報備檢查表再次檢視操作,以及檢視非檢查表檢查事項,但仍為法令之規定事項。 四、一建兩使、地上權組織報備注意事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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